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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3-14 11:26:16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记者从省残联获悉,2013年我省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为88.6%,同比提高7.1%。

      据了解,去年全省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2041元、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纯收入达13024元,同比分别增长15.2%和18.7%,22301户残疾人家庭脱贫。全省新增残疾人就业9889人。同时继续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专项帮扶覆盖面不断扩大:25.2万名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全额补助,为9.91万名劳动年龄段无固定收入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8.16万名重度残疾人得到托(安)养照料服务;建立特殊困难残疾人救助制度,首批救助1105人,发放救助金1235万元;无障碍设施进家庭项目列入省政府实事,全年完成1.06万户;为3804户残疾人家庭改造危旧房;落实残疾人康复工程和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3.66万名残疾人享受助听、助明、助行等康复服务,2990名残疾儿童得到抢救性康复。为3万多名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提供助学帮扶。

      2014年,全省将继续深入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将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纳入基本生活保障工程,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加快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是提高康复、托养服务覆盖率和加强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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