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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3-13 17:25:13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2014年,内蒙古安排专项资金148.7亿元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

      据自治区财政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这些资金将主要用于健全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投入机制。在教育方面,内蒙古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建立和完善以绩效为导向的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在就业方面,内蒙古将改进“人才强区”工程投入机制,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和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

      在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投入方面,内蒙古将推进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同时建立政府、单位、个人合理分担的可持续筹资机制,加大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资金中用于购买大病保险的比例。

      此外,内蒙古还将贯彻开发式扶贫方针,确保完成全年减贫40万人、贫困人口人均增收15%以上的目标,并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住房保障政策,落实土地、财税等优惠政策,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投入和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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