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年,兵团制定下发了《兵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兵团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兵团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等文件,加强政策创新,不断规范完善低保工作。低保制度实现“城市、团场一体化”以来,兵团各级民政部门以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和提高救助水平为工作重点,巩固了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的成果,完善了低保工作机制。为保证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低保资金的安全使用,以社区为平台实行基层低保管理社会化,目前80%的单位实现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
为缓解价格上涨对低收入职工群众基本生活影响,兵团建立起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按照“短期波动发放补贴,持续上涨调整标准”的原则,根据消费价格指数上涨3.8%,每超过1%增加12 元补助的标准,核算下拨物价补贴金。另外,提升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低保最高标准为每人每月351 元,月人均补助水平为278 元,中央财政对兵团低保资金投入总额达4.7 亿元。“十二五”开始,兵团积极推进分类施保,提高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高龄老人和儿童等困难群众的补助水平,以师为单位统一低保标准,形成具有兵团特点的低保标准体系。截至2013 年底,兵团低保对象为10 万人。
此外,兵团针对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实施临时救助,解决突发性、暂时性困难。2013年对16 万困难救助对象进行了救助,发放资金5000 多万元。2014 年春节期间,兵团共划拨资金8700 万元,向2.4 万名低保“三无”人员和低保残疾人每人发放救助金600 元,向9.33 万名低保人员每人发放春节生活补贴400 元,向5.89 万户低保家庭每户发放取暖补助金600 元。
在医疗救助方面,近年来兵团注重完善医疗救助政策,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比例和封顶线,建立大病救助制度,资助困难群众参保。2013年,兵团共有近23 万人次困难群众得到医疗救助,发放医疗救助金1 亿余元。
根据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实际情况,兵团加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实现师、团场两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与兵团预案的无缝衔接,2103 年共拨付中央和兵团救灾资金1亿多元,调拨各类救灾物资,救助灾民35 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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