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 京
  • 上 海
  • 重 庆
  • 天 津
  • 新 疆
  • 河 北
  • 甘 肃
  • 山 西
  • 辽 宁
  • 吉 林
  • 浙 江
  • 江 苏
  • 山 东
  • 安 徽
  • 福 建
  • 黑龙江
  • 江 西
  • 广 东
  • 广 西
  • 海 南
  • 四 川
  • 云 南
  • 贵 州
  • 西 藏
  • 河 南
  • 湖 北
  • 湖 南
  • 陕 西
  • 青 海
  • 宁 夏
  • 内蒙古
  • 港澳台
  • 2014-03-12 10:20:25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记者12日从江苏省政府获悉,根据已正式印发并实施的《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当启动大气污染红色预警响应时,除与应急相关及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外,其他公私车辆一律实行单双号限行。

    这项应急预案显示,重污染天气预警从低到高分为蓝、黄、橙、红4个级别,省级预警响应须满足全省连片5个及以上省辖市空气质量指数(AQI)均达到一定数值以上,且气象预测未来1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除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外,江苏省规定的大气污染红色预警时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还包括:一切露天拆除、易产生扬尘的施工工地作业暂停;除生活垃圾清运车外,运输散装物料、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运输车辆全部禁行;对冶金、水泥、石化、化工、火电等企业实施限产或停产;禁止露天烧烤;禁止农作物秸秆及杂物露天焚烧;禁止烟花爆竹燃放。

     


    相关文章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 验证码: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