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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3-08 18:27:17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反腐倡廉依然是代表委员讨论的重点,也是公众关注的热点。

    据《检察日报》今天报道,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表示:“对基层组织的权力运行监督乏力,近年来各地查处的村官贪腐案件便是有力的例证。”

    纪委主要是对党员干部行使监督权,检查和处理党员相关违法违纪案件。对于非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乡镇一级只设有纪委,没有监察机构,如何监管的确面临着一些难题。

    针对农村干部中非党员干部比例很大,对非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缺乏依据、执行处罚的主体等现实问题,河南省陕县自2011年10月起,在全国首创乡镇监督监察中心模式,对农村非党员村组干部进行监管。在过去两年多的时间里,该县共有17名非党员村组干部被立案查处。

    陕县乡镇

    监督监察中心模式

    主任:由乡镇纪委书记兼任副主任:由正股级干部担任成员组成:设有3到5名委员,由财政、农经、民政、水利、林业等涉农部负责人兼任

    办公模式: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

    处理办法:视情节轻重,给予警示谈话、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取消当选资格、责令辞职、罢免

    创新农村成立监督监察中心

    位于河南省西部的陕县坐落于黄河两岸,隶属于三门峡市,是唐代宰相上官仪、著名女官上官婉儿的故乡。

    近日,法晚记者来到此地时恰好是一个周末,虽是周末,但陕县张湾乡纪委的大门却敞开着,该乡纪委书记田炜正在办公室内加班。他的手里,是两份针对该乡村民小组长违规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材料。

    不过,在对这两名村民小组长进行调查时,田炜的身份却并非是乡纪委书记,而是乡监督监察中心主任。“因为这两名村民小组长都不是党员,我们县现在对农村非党员村组干部违纪的调查,都是由乡镇监督监察中心负责,我兼任中心主任。”田炜告诉记者。

    和田炜一样,该县大营镇纪委书记何江波也兼任着该镇监督监察中心主任一职。而在该地乡镇纪委门口,法晚记者看到,除了“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牌子,确实也还挂着“监督监察中心”的牌子。

    记者从陕县纪委了解到,该县263个行政村,现有村委干部867人,其中非党员309人,非党员干部比例达到35.6%。现有村民小组长2050人,非党员占1410人,非党员小组长比例高达69%。

    专门针对农村非党员村组干部监管而设立监督监察中心,陕县可谓全国首创。这项创新,和该县近年来在农村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有直接关系。

    尴尬法办够不上信访管不了

    陕县纪委在此前的调研中发现,一些非党员村组干部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群众对此反映强烈。虽然这些行为大多够不上违法,但处理起来却十分棘手和乏力。

    比如在2010年,该县张茅乡丁家村群众曾多次反映村组长景某坐收坐支集体资金,且开支不公的问题。

    这一案件当年在信访、纪检等部门之间多次调解,对于信访部门的处理,景某不服拒不执行;乡纪检部门的调查,景某也不配合,甚至直言:“我不是党员,乡里把我不咋着。”(不咋着:不能拿我怎么办)。

    而景某的问题也体现了非党员村组干部“法办够不上,信访管不了,党纪不适用,违纪问题长期存在,部分群众接连上访”的尴尬局面。

    2011年4月至8月,根据河南省纪委统一安排部署,陕县开展了“农村涉财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查处案件13起,非党员村组干部的问题也集中体现出来。

    这13起涉农案件中,其中,3名党员村组干部被交由乡政府处理,而4名非党员违规违纪人员都没有得到有效惩处。造成了同一种违纪行为处理处罚不同的情况。“处理结果在村民中也有不同意见,也有认为处理结果是‘不公平’的。”陕县纪委常委张长春说,如何破解上述尴尬局面,他直言,这确实是一个新课题。

    分析制度有创新但不能无监管

    记者了解到,实际上,早在2011年,中央就颁布实施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将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农村集体经济负责人、村民小组负责人”全部纳入监管视野。

    随后,陕县结合中央《规定》进行创新,制定了《陕县农村村组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实施细则(试行)》。这一实施细则明确了对非党员村组干部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规定非党员村组干部受到取消当选资格、责令辞职、罢免处理的,两年内不得再管理村组集体事务。

    张长春向法晚记者介绍,纪委主要是对党员干部行使监督权,检查和处理党员相关违法违纪案件。对于非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乡镇一级只设有纪委,没有监察机构,如何监管的确面临着一些实际难题,“制度有了创新,没有人监管也没用。”陕县纪委常委张长春介绍,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经陕县纪委提议,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在全县各乡镇设立监督监察中心,作为乡镇政府行使监督检察权、惩处非党员村组干部的机构。

    成效 2年查处17名非党员干部

    目前,陕县13个乡镇全部设立了监督监察中心,根据规定,乡镇监督监察中心的职责中,有受理群众、村监委会及其成员反映的村委会及村组非党员干部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并依法依纪依规予以查处的职责。

    张湾乡是陕县第一个乡镇监督监察中心的辖区,田炜告诉记者,今年他们中心一共查处了2起农村非党员村组干部违规违纪行为,依据规定,乡监督监察中心作出初步处理意见后,上报到县纪检监察部门,待审核后最终处理结果就会下达。

    记者从陕县纪委了解到,截至目前,陕县全县共立案查处非党员村组干部17人,其中张茅乡韩家沟村非党员村委会主任因长期借用公款等问题于2013年6月被责令停职,观音堂镇非党员组长因侵占公款也被责令停职。

    记者了解到,除了对非党员村组干部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县里还要求乡镇监督监察中心对查处的案件一律在全乡范围内进行通报。“这个中心的成立,填补了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一个空白,中心成立后,对农村非党员村组干部的监管,可以说就‘名正言顺’了。”大营镇纪委书记、大营镇监督监察中心主任何江波对记者说。

    现状目前尚无计划大范围推广

    陕县成立乡镇监督监察中心,对非党员村组干部进行监管的探索,虽然已经在全县推行了两年多时间,但也面临着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

    法晚记者在陕县多个农村走访发现,村民们对于乡里的监督监察中心具体是做什么的,并不了解。

    对此,田炜表示理解。他说,“我们确实还需要让更多的人了解监督监察中心的作用。”由于乡监督监察中心和乡纪委合署办公,乡纪委信访室可以统一接待群众的举报投诉,然后根据所举报的村组干部是否为党员来进行分类,属于非党员村组干部的,就移交至监督监察中心受理。

    记者从陕县纪委了解到,这项创新举措推出至今,不少兄弟省份的纪检监察部门都曾来调研考察。一些考察者也曾提出过“复制”这一模式可能面临的困难:编制问题。对此,大营镇纪委书记、镇监督监察中心主任何江波表示,由于是和乡镇纪委合署办公,委员又是由乡镇涉农部门有关负责人兼任,其实并未增加编制。

    陕县的这一创新举措,也赢得了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肯定,不过,目前也只是在陕县境内推行,并未得到较大范围的推广。三门峡市纪委有关人士在和记者交流时坦言,目前尚无大范围推广这一模式的计划。“效果一定是有的,但探索要一步步走,各方面还要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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