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 京
  • 上 海
  • 重 庆
  • 天 津
  • 新 疆
  • 河 北
  • 甘 肃
  • 山 西
  • 辽 宁
  • 吉 林
  • 浙 江
  • 江 苏
  • 山 东
  • 安 徽
  • 福 建
  • 黑龙江
  • 江 西
  • 广 东
  • 广 西
  • 海 南
  • 四 川
  • 云 南
  • 贵 州
  • 西 藏
  • 河 南
  • 湖 北
  • 湖 南
  • 陕 西
  • 青 海
  • 宁 夏
  • 内蒙古
  • 港澳台
  • 2014-03-05 15:55:38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甘肅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近日召開會議,專題研究全省城鄉規劃督察工作,決定於本月上旬啟動全省城鄉規劃督察工作,向全省8個城市派出第一批城鄉規劃督察員。

      據了解,為進一步有效發揮城鄉規劃對城鄉建設工作的引領規范作用,強化對城鄉規劃工作的監督管理,確保城鄉規劃依法有效有序管理,甘肅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依據《城鄉規劃法》、《甘肅省城鄉規劃條例》等法律法規,創新城鄉規劃管理工作機制,建立了全省城鄉規劃督察制度,近日將向全省8個城市派出第一批城鄉規劃督察員。

      甘肅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城鄉規劃管理工作,主管領導多次對城鄉規劃工作提出要求。甘肅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按照規劃編制和執行的科學性、嚴肅性、規范性,依據《甘肅省城鄉規劃督察暫行辦法》,制訂完善了城鄉規劃督察工作程序,確定了工作內容和方式、問題處理程序以及城鄉規劃督察員管理等制度,依法有序地開展城鄉規劃督察工作。

      按照規定,全省城鄉規劃督察工作由省建設稽查執法局具體負責並組織實施。規劃督察採取“一事一授權,一地一反饋”的形式,分上、下半年兩次進行巡查。市、州督察工作結束后,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召開規劃督察情況反饋會,向被督察市、州通報結果,對督察中發現的問題依法按程序分類進行處理。在督察過程中,該廳對派出督察員的日常管理、遴選培訓考核和文檔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經費保障等工作作出詳細安排和部署,確保規劃督察工作科學有序開展。

     


    相关文章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 验证码: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