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市妇联、东新区许湾乡李灵希望小学等有关单位人员应邀到主会场参加会议。
目前,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问题已成为农村最突出的社会问题,由于缺乏法律意识、自我保护能力不强等原因,他们很容易受到侵害,也容易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明山在动员部署中指出,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基层法院要成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法院院长是本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好头、做表率,亲自指挥、亲自督导,及时掌握辖区法院活动开展情况。要带头到农村、学校巡回办案,对当事人反映强烈、关注度高、集体信访等案件,要亲自督办。要办好相关案件,传递司法温情。全市两级法院要对正在审理中的以及新受理的涉及农村“三留守人员”的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案件进行认真统计,建立案件台账,并限期结案。要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的功能,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全程建立“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判、快执涉及“三留守人员”案件。要加大调解力度,特别是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案件,要有“磨破嘴、跑断腿”的劲头,运用人民调解、社会法官调解、妇女共青团组织调解等等多种方式做工作。要严厉打击危害农村“三留守人员”人身财产权益的刑事犯罪,特别是性侵留守妇女儿童,拐卖妇女儿童,遗弃、虐待年幼、年长、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妇女、儿童、老人等社会关注的热点,对这类犯罪,更要加大打击力度,做到依法快审重判,震慑犯罪分子。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院维护“三留守人员人员”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让留守人员放心,让外出务工人员安心。要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两级法院要加强与妇联、关工委、教育、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争取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构建协调联动长效机制,共同解决农村“三留守人员”人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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