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3月3日电 2月27日上午,新沂法院执行局协助湖南长沙市望江区法院异地执行案件时,遭到20余人阻挠,后经新沂法院执行法官现场劝解,两法院联手成功执结一起11年老案,将被执行人涉案的价值390万元的混凝土泵车成功扣押。
望江法院曾于2003年两度组织80余人来新沂市扣押此泵车均未果,后向新沂法院执行局发出执行协助请求,希望该院协助他们扣押这辆泵车。接到请求后,该院执行局王茂峰局长经对案件的初步了解制定了相关执行方案,决定抽调6名法官前往协助执行。
当执行人员到停车场要将泵车开走时,遇到案外人吕某(被执行人袁某欠吕某200万,将该车抵押给吕某)组织近20人来阻挠,并将泵车车头用小汽车挡住,同时用自卸王挡住停车场的门口,坚决不让执行人员将车开走,并扬言要杀死申请人全家。
为防止矛盾激化,该院董可鹏科长、刘军政委决定启动应急预案,让望江区法院所有人员立即离开执行现场,留下新沂法院三人来做吕某及其亲属的思想工作。经过协调沟通与释理明法,吕某终于同意该院干警将泵车开走,并表示将于日后到新沂法院与望江法院的执行人员、申请人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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