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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3-03 13:25:01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记者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了解到,为保障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2014年自治区对民生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公益性、设施建设、“8337”战略重点项目、结构性有效需求用地应保尽保。

    2014年,对投资10亿元以上、当年开工建设的重大高新技术项目,用地指标需要多少、配多少。为支持重大项目及时开工,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可先行启动项目建设。对当年开工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指标做到建多少、保多少。

    要保障五大基地资源支撑,优先保障煤化工项目、转化项目和产业链延伸项目的资源配置。在有色金属资源配置方面,要优先保障有色深加工项目的资源配置和市场出让,积极配合资源富集的盟市、旗县打造矿业经济产业化项目和培育矿业特色经济项目。在审批全流程中关注群众利益保障,重点保障被征地农牧民补偿费用按标准足额到位,决不能侵害被征地农牧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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