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 京
  • 上 海
  • 重 庆
  • 天 津
  • 新 疆
  • 河 北
  • 甘 肃
  • 山 西
  • 辽 宁
  • 吉 林
  • 浙 江
  • 江 苏
  • 山 东
  • 安 徽
  • 福 建
  • 黑龙江
  • 江 西
  • 广 东
  • 广 西
  • 海 南
  • 四 川
  • 云 南
  • 贵 州
  • 西 藏
  • 河 南
  • 湖 北
  • 湖 南
  • 陕 西
  • 青 海
  • 宁 夏
  • 内蒙古
  • 港澳台
  • 2014-03-02 17:48:06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广西今年拟改进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机制,放宽职工购房的提取范围、年限、次数等条件,职工购房、租房、失业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以解决住房问题或生活所需,从而激活更多非公企业职工的缴存意愿。

        记者了解到,目前广西已有266万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占城镇在岗职工比例已经达到80%,累计共有138万户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

        黄金华是广西一家民营企业的客服专员,去年,她在钦州购买了一套7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公司为我们缴了住房公积金,让我申请到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两成只要4万多,贷款17万,每个月还款900元,比商业贷款便宜200多元。”黄金华说。

        记者采访了解到,部分企业不愿意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部分企业职工也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意识和意愿,此外,部分地方政府对于住房公积金的性质、作用和意义认识不到位。

        针对存在的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金昌宁表示,今年,广西将多措并举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重点提升住房公积金在非公经济组织的覆盖率。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 验证码: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