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 京
  • 上 海
  • 重 庆
  • 天 津
  • 新 疆
  • 河 北
  • 甘 肃
  • 山 西
  • 辽 宁
  • 吉 林
  • 浙 江
  • 江 苏
  • 山 东
  • 安 徽
  • 福 建
  • 黑龙江
  • 江 西
  • 广 东
  • 广 西
  • 海 南
  • 四 川
  • 云 南
  • 贵 州
  • 西 藏
  • 河 南
  • 湖 北
  • 湖 南
  • 陕 西
  • 青 海
  • 宁 夏
  • 内蒙古
  • 港澳台
  • 2014-03-01 12:24:58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内蒙古自治区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3月1日起实施,它是我国第一个专门规范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的地方性规章。

    据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介绍,新出台规章中的一个亮点是内蒙古将对毛绒生产、交易环节全面推行公证检验制度,即专业纤维检验机构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对毛绒纤维的质量、数量进行检验并出具公证检验证书,以此形成毛绒纤维公平、公正的交易运行机制。专业机构在实施毛绒纤维质量公证检验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所需检验费用列入自治区财政预算。

    内蒙古是全国毛绒纤维主产区,毛绒的生产、经营关系着农牧民切身利益。但由于市场发育不成熟、产业链条不均衡、质监管理机制不完善等原因,毛绒纤维收购中损害农牧民利益、加工中不执行质量标准、毛绒纤维交易过程中掺杂掺假、伪劣毛绒制品侵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象屡有发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依法加大对毛绒纤维质量违法行为查处的力度,严厉打击毛绒纤维生产经营活动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严重质量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不按照净毛绒计算公量、不附质量凭证、质量凭证与实物质量不相符等违法行为,为保护农牧民利益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 验证码: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