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3月1日消息:据《新闻晨报》报道,目前,市政府正在修改《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现就《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决定(草案)》公开征求市民和相关单位意见,希望市民和各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决定(草案)》及背景情况介绍已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上海政府法制信息网”(www.shanghailaw.gov.cn)和“东方网”(www.eastday.com)上公布。市民和各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3月8日。
邮寄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城建法规处,邮编200003 电子邮件地址:fzbcjc@shangha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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