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安徽首个融资担保地方政府规章正式施行,这对规范融资担保行业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据安徽省金融办主任周建春介绍,《安徽省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办法(试行)》对融资担保公司的设立、变更、经营及监管等多方面内容进行了创新,明确了政府责任,建立了分类监管、扶优限劣机制,完善了融资担保风险防控机制,建立风险约谈和重大风险信息报送制度,简化了行政审批环节,比如新设立的融资担保公司,由原来的筹建和开业两个审批环节合并为一个环节,将省市县三层审核,改为省级监管部门直接受理和审批,所在地监管部门给予辅导服务。同时,部分变更事项办理权限下放到设区市监管部门。
近年来,安徽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较快,截至2013年12月底,安徽省378家融资担保公司,融资担保责任余额增至1389.86亿元,居中部第一、全国第四,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了有力支持。与此同时,少数融资担保公司违规经营,风险隐患大,融资担保行业处于发展不可持续的尴尬境地,有必要通过立法规范融资担保公司发展,这是安徽省融资担保管理新法出台的背景。
据介绍,安徽省政府对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高度重视,省级财政从2013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安排11亿元向县区融资担保机构注资,另外还通过省信用担保集团参股的方式向县区融资担保机构注入20亿元国有资本金,推进了全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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