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单位2014年反腐倡廉明确分工 本报讯 (记者汤南 通讯员粤纪宣)昨日,广东省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召开省直有关单位落实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会议,明确省直单位2014年反腐倡廉任务分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出席会议并讲话。 黄先耀指出,2013年,省直各单位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分工任务,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为广东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提供了坚强保障。 黄先耀强调,2014年,全省改革发展和反腐倡廉建设任务更加繁重。省直各单位要认真抓好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要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着力抓好收送“红包”礼金,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公款“大吃大喝”,“会所腐败”等专项整治,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引向深入。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既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又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黄先耀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强化履责意识,在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主要领导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等五个方面,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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