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地震应急工作,宁夏自治区政府结合实际修订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消防等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的应急职责。
自2008年以来,在应对汶川特大地震和青海玉树地震中,我国地震应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积累了新经验。此次宁夏主要依据《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并结合全区实际进行修订。预案由总则、组织体系、响应机制、监测报告、应急响应在、指挥与协调等部分组成。
宁夏消防总队是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抢险救援组的的重要成员。主要负责宁夏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市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对被压埋幸存者和被困人员开展搜救;抢救埋压的重要设备、物品、档案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负责调集防化部队处置危化品泄露事故;参与危房排险和执行特殊救援任务。
据悉,在汶川特大地震和青海玉树地震中,宁夏消防总队官兵快速反应,第一时间到达灾区,充分发挥了抢险救援“尖刀”和“突击队”作用,赢得了灾区人民的广泛好评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相关文章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