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上午,《甘肃省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由甘肃省政府第四十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将于2014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下午,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承录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记者的提问。
郭承录指出,推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遵循的原则是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改革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降低开办公司的门槛和成本。二是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三是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四是简化名称登记手续,放宽经营范围登记,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五是加快建立全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既方便市场主体准入,又有效保障经济社会秩序。
郭承录强调,此次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核心,是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具体内容是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并不是说开办公司就没有条件、不用花钱,注册资本只是设立公司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 郭承录说道。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是针对所有市场主体的一次改革,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适用于这类市场主体。目前,考虑到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旧版营业执照各地还有一定的存量,为了减少浪费,根据工商总局规定,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暂时使用旧版营业执照,截止到2015年2月28日,全面启用新版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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