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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2-28 17:48:03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2月28日,广西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新闻发布会在南宁举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统计局公布了调查的主要数据成果。数据显示,2009年广西耕地总面积为443.1万公顷,比1996年第一次土地调查时多出21.3万公顷;全区人均耕地1.31亩,比第一次土地调查时下降0.13亩,低于全国人均耕地0.21亩,广西全区耕地保护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1996年完成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后,土地利用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有的调查数据成果难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此,根据国务院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决定,广西于2007年7月起全面开展第二次调查,并以200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进行了数据汇总。二次调查完成了广西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库建设,构建了广西土地管理空间数据基础平台;建立了土地变更调查新机制,实现了常态化土地利用变化监测;建成了国土资源管理“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开创了广西“以图管地”的新局面。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吴锡熹说,与第一次调查相比,第二次调查充满了技术含量:首次采用统一的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首次采用政府统一组织、地方实地调查、国家掌控质量的组织模式,首次采用覆盖全区遥感影像的调查底图,实现了图、数、实地一致,做到全面、真实、准确。第二次调查查清了全区土地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得到了真实准确的市、县、乡镇、村各级各类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实现了全区全域覆盖,掌握了各类土地资源的家底。截至2009年12月31日,广西拥有耕地443.1万公顷,全区人均耕地仅为1.31亩,耕地中有灌溉设施仅占44.7%。从耕地质量看,全区有6.9万公顷耕地位于25度以上陡坡,部分耕地因各种原因影响耕种,因此全区实际的稳定耕地数量无明显增加。

    吴锡熹说,广西人均耕地少、耕地质量总体不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区情没有改变,耕地保护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建设用地增加虽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但许多地方建设用地格局失衡、利用粗放、效率不高,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相当突出,土地利用变化反映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相当严峻。因此,必须毫不动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确保广西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盘活存量土地的力度,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发布会提出,第二次调查成果提供的各种翔实的基础数据和资料,对准确判断广西区情区力,客观分析土地资源承载能力、发展潜力和土地管理形势,提供社会共享服务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为今后保护和科学利用土地资源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制定相关规划和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编制规划和计划时,应采用第二次调查成果数据,切实发挥调查成果的基础性作用,推动第二次调查成果广泛应用。根据国家安排,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公布后,国家的相关支农惠农政策不因地类变化而改变。(完)

     


    关键词:广西全区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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