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28召开义务教育阶段作息时间征求意见新闻发布会。为进一步规范海南省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保证学生睡眠质量和身心发展,海南省教育厅初步决定调整中小学生作息时间,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提出,春季学期小学不得早于7时50分,中学不得早于7时30分;秋季学期小学不得早于8时,中学不得早于7时40分。晚上就寝时间应不迟于22时。
对于中小学生早操、早读和晚自习安排,初步决定寄宿制学生可适当安排早操、早读、晚自习。早读时间不超过30分钟,晚自习时间小学不超过1课时,中学不超过2课时。
此外,寄宿制学校晚自习时间不得集体上课,但必须安排教师跟班个别辅导和答疑。对于非寄宿制学生是否参加早操、早读和晚自习,由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学校商定。学校一律不得强求学生过早提前到校。
市民可在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海南省中小学作息时间调整”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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