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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2-27 13:32:04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3月1日起,北京市将正式实施《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条例新增规定,首次将“减少机动车怠速和低速行驶造成的污染”纳入立法,此前备受关注的“停车三分钟熄火”倡议仅作为新《条例》的鼓励措施,未设处罚规定。

    据北京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放管理处臧元伟副处长介绍,新《大气条例》第五章中对于机动车排放的规定,涉及新车、在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油气油品监管。与《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相比,其规定更多、要求更细。规定由原来的9条增加到20条,罚则由原来的6条增加到12条。

    “新《条例》第五章关于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的规定共有19条内容,我认为体现了两项原则。一是从新车的准入到使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和强制报废,有一套完整的管理细则,二是全方位涉及到机动车、非道路机械和油品等各个方面。”

     

    臧元伟表示,即将实施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新增未按规定公布和保存检测数据、新车销售、逾期未检、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等规定的罚则。“处罚额度有了大幅提高,处罚额度上不封顶。比如对于超标车辆,原来处罚100元,现在处罚300至3000元。”他强调,“减少机动车怠速和低速行驶造成的污染”纳入立法也体现了北京城市发展总量调控的思路。

    据悉,新《条例》也加入了鼓励性、引导性措施。倡议停车三分钟以上熄灭发动机、引导老旧车辆的及时淘汰更新、鼓励新能源车均列入减排条款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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