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 京
  • 上 海
  • 重 庆
  • 天 津
  • 新 疆
  • 河 北
  • 甘 肃
  • 山 西
  • 辽 宁
  • 吉 林
  • 浙 江
  • 江 苏
  • 山 东
  • 安 徽
  • 福 建
  • 黑龙江
  • 江 西
  • 广 东
  • 广 西
  • 海 南
  • 四 川
  • 云 南
  • 贵 州
  • 西 藏
  • 河 南
  • 湖 北
  • 湖 南
  • 陕 西
  • 青 海
  • 宁 夏
  • 内蒙古
  • 港澳台
  • 2014-02-27 20:09:27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昨天,宁国市政府效能办公室公布了对该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违规行为的处理决定。涉事的住建委、民政局、公安局、林业局、人社局、城管局等单位,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多名直接责任人被行政警告处分,4名自聘人员被解聘。       
          近日,相关单位对宁国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委、城管局等6个窗口进行暗访,发现有的窗口多名工作人员在一起聊天,一名工作人员趴在桌上睡觉……针对暗访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宁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市监察局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对查实的问题,依据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部门领导作出严肃处理。
         
          责成政务服务中心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对涉事的住建委、民政局、公安局、林业局、人社局、城管局等单位,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度考核、文明单位评比中予以扣分处理。
         
          对分管政务服务大厅的政务服务中心党工委委员、副主任丁某予以诫勉谈话;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房管局副局长朱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参加2013年度民主考评市直单位百名科长活动的住建委行政审批科科长熊某、林业局行政审批科副科长(主持工作)戴某、城管局行政审批科副科长(主持工作)张某等三人,直接定为末位;对民政局行政审批科科长彭某予以效能告诫。
         
          对违反规定的直接责任人民政局汪某、公安局温某、林业局王某、人社局孙某等四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在本系统内通报批评,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违反规定的住建委房管窗口工作人员李某,城管局、民政局、公安局窗口工作人员欧某、袁某、毛某等自聘人员责令由所属单位按规定予以解聘。
         

    关键词:安徽宁国政务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 验证码: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