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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2-27 08:51:37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本轮机构改革大幕开启,另一亮点是原省物价局职责划入省发改委

      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宙辉报道:26日,广东省政府通过官网公布了广东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其中,将新设立广东省商务厅,原省外经贸厅职责划入省商务厅;将原省物价局职责划入省发改委;将省经信委商贸流通管理、经济协作职责划入省商务厅。

      这标志着广东省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大幕正式开启。据悉,本轮省级机构改革要在今年第一季度前完成。

     

      广东进入内外贸一体化时代

      在2009年全国进行的机构调整与改革中,全国各省市都取消了“外经贸厅”,唯独广东不设商务厅,保留“外经贸厅”,外界对此议论纷纷。有研究流通经济学者认为,从发展现代流通业和推进内外贸一体化以及市场经济完善的角度出发,保留“外经贸厅”而不设“商务厅”或“商务委员会”,实在与当前的经济转型大背景不相符,与当前扩大内需促消费的主题不符,与广东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战略目标不符。

      本轮机构改革,广东省商务厅终于设立。根据近日印发的《广东省商务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省商务厅成立后,将原省外经贸厅职责划入省商务厅;还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的商贸流通管理、经济协作职责划入省商务厅。有专家表示,随着广东省商务厅的成立,外贸大省和内需大省的优势合二为一,对外开放和扩大内需进一步结合,统一的大市场和大流通的新格局加速形成,广东将进入内外贸一体化新时代。

      物价管理等职责划入省发改委

      记者留意到,将原省物价局职责划入省发改委是本轮机构改革的一大亮点,实现与国家发改委管理“接轨”。在国家发改委的职责里,已包括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不过,在2009年的改革中,广东省物价局只是作为省政府的直属机构,不属于广东省发改委的职责。

      近日印发的《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将原省物价局职责划入省发展改革委,原省物价局直属单位也划给省发展改革委管理,保留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作为省发展改革委直属行政单位。记者留意到,在省发改委25个内设机构中,已设立三个与物价有关的处室,包括:价格综合调控处、价格管理处和收费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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