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引领和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切实让农民群众得到了实惠,助推了产业发展,带动了农民增收。
昌邑区孤店子镇大荒地村与辖区内的东福集团党组织合并成立了大荒地村党委,新的党组织组建模式使村和企业之间结成了统一的利益共同体,实现了资金、技术、信息、管理、人才、土地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村党委依托村农业开发公司,通过收储农民土地进行集约化经营,村民按照意愿都可以在企业实现就业,长期在企业工作的农民达180人,通过企业带动,农民人均增收7000元,人均纯收入达到1.85万元。丰满区旺起镇两佳子村通过引进酒业公司山葡萄种植基地,带动了该村葡萄产业的快速发展。
在壮大集体经济中,吉林市不少村屯利用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的部分收入,加大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投入,解决村民后顾之忧。桦甸市夹皮沟镇云峰村利用集体经济收益,与上级部门拨付资金相配套,加固了河堤,维修了桥梁和道路,栽种了花草树木,为村民营造了和谐便利的人居环境。船营区越北镇沙河子村每年都要为年满55周岁的女性村民和年满60周岁的男性村民发放生活补贴3200元,为失地农民每年发放2000元/亩的失地补助。昌邑区哈达湾工业开发区虹园村、龙潭区江北乡棋盘村等村还通过集中建设农民新村,建成了新型社区,实现农村到城市、村庄到社区、农民到市民的转变。
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使农民群众的生活条件和生活方式发生改变,农民的素质也随之提高。丰满区江南乡建华村投资1000多万元,建设5000多平方米多功能村民文体活动中心,成为村民休闲娱乐的主阵地,村党委还组织农民群众成立文艺演出队、秧歌队、老年协会等群众文化组织,充分利用文体活动中心,定期开展活动、组织演出,营造了积极向上的文明风尚,农村社会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
近年来,吉林市组织部门始终坚持把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作为选配村党组织书记的重要标准,把一批品行好、思想活、能力强的优秀人才选拔到村书记岗位,提高村级党组织引领发展的能力。
2013年全市村“三委”换届后,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中,本人有致富项目且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项目支书”达到1324人,占总数的98.22%。2012年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共举办村党组织书记发展集体经济培训班214期,域外考察71批。这一系列措施,提升了村党组织书记发展集体经济能力和致富带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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