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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2-22 16:24:49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从今年起内蒙古不再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临近京津冀地区的兴和县、商都县、多伦县、宁城县不再审批炼焦、电石、铁合金等新增产能项目。

        据介绍,内蒙古明确要求各地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管理规定,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审批、核准、备案手续,不得提供土地、水、电和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

        同时,内蒙古加强投资项目环保准入管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

        按照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过剩产能的要求,内蒙古计划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到2014年底淘汰铁合金产能8.92万吨、电石产能43万吨;到2017年底前,淘汰水泥落后产能459万吨,淘汰焦炭落后产能182万吨。

        内蒙古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公告制度,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2015年至2017年,内蒙古将结合地区产业发展定位和环境质量目标要求,进一步提高环保、能耗、质量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今年,内蒙古将依法开展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产业违规建设项目整顿,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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