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立表示,今年上半年广东应该不会启动“单独两孩”政策,而根据国家规定,深圳也要等到广东省放开之后,再启动相关政策。蔡立强调,广东放开“单独两孩”政策不会通不过,何时放开只是时间问题。
蔡立介绍,目前深圳已连续两年年新生儿数超过20万人,其中2011年21万人,2012年20万人,这已经是比较高的人口增长水平。蔡立介绍,深圳市卫计委也为启动“单独两孩”政策作了不少准备工作,不仅做了医疗资源承载力的评估,近日还委托了相关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单独家庭做了有关“生育意愿”、“可能增加的人口数量”以及“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评估。
北京昨启动“单独两孩”政策
“抢先怀孕”者可补办生育证
据新华社电 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21日表决通过《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新条例规定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本修正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据了解,修正案主要内容是将现《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情形的第(二)项“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德林表示,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审议意见等,建议政府做好“单独两孩”政策的配套服务工作,保障优生优育,包括进一步优化配置医院、托儿所、小学等公共服务资源,加强对外来人口“单独两孩”的服务管理,保障女职工生育两孩的产假福利等内容。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2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自2月21日起,北京市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此前已经怀孕但未生育、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家庭,可补办《生育服务证》。
自国家发布“单独两孩”政策后,有人提出了“地方细则出台前,抢先怀孕怎么算”的问题。北京市“单独两孩”政策规定,政策实施之日前,已经怀孕但没有生育的夫妻,在进行批评教育后,可以依法申请补办《生育服务证》。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耿玉田表示,北京市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符合条件的夫妻应当在怀孕前进行再生育申请。北京市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在材料齐全并真实有效情况下,应本着“即来即审”的原则优先进行审批,缩短办事时限。
耿玉田介绍,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对象为:双方或一方具有北京市户籍,且一方为独生子女,只生育(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自2月21日起,北京市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可以在女方(若一方为北京市户籍、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在北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办理第二个子女《生育服务证》。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表示,为维护政策前后社会制约和利益导向机制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单独夫妇不符合再生育子女政策已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属于违法生育,按照当时的《条例》及生育政策予以处理;北京市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符合“单独两孩”政策条件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发独生子女父母各项奖励,原已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退回。
相关文章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