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 京
  • 上 海
  • 重 庆
  • 天 津
  • 新 疆
  • 河 北
  • 甘 肃
  • 山 西
  • 辽 宁
  • 吉 林
  • 浙 江
  • 江 苏
  • 山 东
  • 安 徽
  • 福 建
  • 黑龙江
  • 江 西
  • 广 东
  • 广 西
  • 海 南
  • 四 川
  • 云 南
  • 贵 州
  • 西 藏
  • 河 南
  • 湖 北
  • 湖 南
  • 陕 西
  • 青 海
  • 宁 夏
  • 内蒙古
  • 港澳台
  • 2014-02-21 14:25:48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浙江省金华市日前发文对“五水共治”、环境整治等工作抓得不到位的几个单位进行了通报,并对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免职、诫勉谈话、效能告诫等处理。

      去年以来,金华市建立了治水绩效考评制、四级河长制等系列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治水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金华市划定了河流监测断面,开展月度监测考评,并对各地16个主要江段采用月度评价、年度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每月对各地水质进行量化排序,并在《金华日报》上公布。考核结果与各地“以奖代补”资金和干部实绩考评挂钩。

      据监测,去年,金华市37个市控以上地表水断面中,符合及优于Ⅲ类水断面16个,占比43.2%,同比增加两个;劣于V类5个,占比13.5%,同比减少两个;全市市界出境断面考核结果为优秀,县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连续10年保持百分之百达标。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 验证码: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