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全面取消借读;不得在同一招生区域的高中转学、不得从低星级学校向高星级学校转学;考籍与户籍脱钩……昨天,江苏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新修订的《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出台,这是10年来江苏的首次修订,将从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实行。新规对保障流动儿童权益、规范学籍变动以及转学等流程做了重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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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江苏中小学全部取消借读
以前,江苏一些名校进行集团办学,会要求学生第一志愿填报本部A学校,二志愿报分校B校,一志愿的本部名校没录上,被二志愿分校B校录取,可以再到A校借读。但从2014年3月1日起,想走借读这条路上名校不行了。
去年8月,教育部颁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这是我国首次制定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其中对中小学学籍管理提出了新的规范性要求,如全面取消中小学校借读等。
昨天,江苏省教育厅副巡视员、新闻发言人洪流介绍,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江苏中小学校将全面取消借读,新的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均不再设置借读。洪流说:“原需要借读的情形,将统一作为准予转学的项目,保证‘籍随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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