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目的、初衷和重大意义是什么?财税体制改革将给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的财税分配、地方财税收入带来哪些利好?与正在大力实施的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是否一脉相承?四川新闻网记者连线四川省社科院金融与财贸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王小琪,予以全面解读。
让扩权试点县(市)扩权增利
在王小琪看来,此次四川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内容和要点可以用八个字来概括,那就是:扩权增利,理顺关系。
王小琪说,前几年,四川在全省范围内确定了一批扩权试点县(市),对这些县(市)的政府职责、职权和事权给予了一定程度放开,但这些县(市)的财权、财力还相对少而小,与其职责、事权极不匹配,极不对称,形成了“职责、事权多而大,财权、财力少而小”的局面,造成这些县(市)想做事,而钱不够、财力不足,政府职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影响了其快速发展。
因此,四川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第一个目的就是:以深入省及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财税改革为抓手,扩大这些县(市)的财权和财力,实现县(市)政府职责、事权与财权、财力匹配,解决上述问题。
王小琪称,比如《通知》中提及的“将原省与市县按35%:65%进行分享的印花税、契税省级分享部分下划市县作为市县固定收入,省不再参与分享”、“不再实行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办法,将省级企业所得税、市县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统一实行按比例分享,其中省与市县按35%:65%的比例进行分享”、“停止执行新投产大中型项目投资省级分税政策”等改革措施,目的就是扩大这些县(市)的财权和财力,增加这些县(市)的地方财政收入。
进一步规范理顺财税关系
王小琪直言,现行的分税制财税制度和财政体制尚不够规范和健全,长期以来,造成省与市(州)、县(市)的财税分配关系不够合理与清晰。县(市)政府处于基层,是经济社会、民生发展的前沿,必须有科学、合理的财税分配关系,才能促进其又快又好地发展。
因此,四川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第二个目的就是:进一步改革规范全省的财税制度,进一步理顺省与市(州)、县(市)的财税分配关系,促进协调发展。
王小琪打比方说,之前,一些县(市)擅自出台税收减免优惠政策,作为地方招商引资的有力手段,从而引发各县(市)爆发税收竞争和税收大战,形成了低水平、不规范竞争,甚至造成同质竞争、恶性竞争和重复建设等不利格局。《通知》因而强调提出: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清理纠正自行制定的越权减免税和税收先征后返政策,整顿财税秩序。
王小琪透露,其实进入“十二五”(自2012年)以来,四川已开始着手规范全省的财税制度,着手理顺省与市(州)、县(市)的财税分配关系,但多从政策支持方面来实施的,没有从根本制度改革来规范理顺。如今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进行改革完善,从制度改革来解决,这才是长期行为和“治本”措施。“因此,《通知》中提出‘以2012年为基期年对印花税、契税和企业所得税进行基数计算划转’,从‘十二五’开始算起走!”
与“多点多极”战略一脉相承
根据王小琪理解,四川对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进行改革完善,这与四川实施“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是一脉相承的。去年,四川省委提出,在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将实施“多点多极”支撑发展等“三大发展战略”,提升首位城市,着力次级突破,夯实底部基础,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加快发展,形成强有力的市州经济支撑,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王小琪表示,四川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就是要壮大市(州)、县(市)的财权和财力,理顺省与市(州)、县(市)的财税分配关系,促进协调发展,这必然会促进市州加快发展、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从而在全省形成“多点多极”的发展格局和态势。
王小琪说,成都作为四川的“首位城市”,为何发展如此之快?这与成都身居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不无关系,相信随着财税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必将促进全省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的又快又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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