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全覆盖】
明年我区基本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近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开展城镇和农村牧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决定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合并实施,建立城镇和农村牧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实施意见指出,2011年7月1日启动的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实施范围在已开展的新农保试点地区基础上,扩大到61个旗县(市、 区),2012年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各试点地区政府要统筹安排城镇居民和农村牧区居民的参保工作,实现新农保制度向统一的城乡居民养 老保险制度的平稳过渡。
实施意见指出,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城乡居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 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四是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属地管理。起步阶段,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以旗县(市、区)为单位统筹,有条件的地区也可实行盟市级统筹。随着覆盖范围的扩大,逐步提 高统筹层次。
实施意见指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农村牧区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保。参保人 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农保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 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可补缴,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补缴部分享受政府补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 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内蒙古有435.94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1月17日最新数据显示,10月末,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参统人数为435.94万人。
记者了解到,自治区五项社会保险费比上年同期均有所增加。1至10月份全区征缴五项社会保险费2590490万元(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封闭企业基金征缴收入614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74316万元,增长28%,完成全年征收计划的86%。
上半年内蒙古养老保险工作运行平稳
上半年,我区共为119.1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117.1亿元,按时足额发放率为100%。年初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了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220元,调待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为1625元,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
截止6月末,全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428.5万人,其中企业职工人数为293.5万人,距年度目标任务分别相差11.5万人和9.5万人,其中,参保企业职工人数增幅较大的地区是鄂尔多斯市和赤峰市。全区企业实际缴费人数为272.1万人,中断缴费率为7.3%,中断缴费率控制较好的有鄂尔多斯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中断缴费率偏高的有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详细>>>
内蒙古40个旗县区入围国家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记者2日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日前,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等40个旗县区被列为国家2011年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我区将于11月15日在新获批的40个新农保试点地区正式启用全区新农保信息系统,届时,各盟市将加大工作力度,全力保障60周岁以上农牧民及时通过新农 保信息系统直接领取待遇,杜绝手工待遇发放。详细>>>
【入保情况】
我区建立城镇和农村牧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记者昨日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健全内蒙古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结合当地实际,内蒙古决定将城镇居 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合并实施,并且建立城镇和农村牧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11 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城镇和农村牧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农村牧区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保。详细>>>
91名残疾人领到养老医疗保险补贴
12月2日,呼和浩特市残疾人就业培训服务中心内热闹非凡,91名残疾人手拿国家发给的补贴款,脸上挂满了笑容。当日,2011年度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养老医疗保险发放仪式在此举行。
据了解,目前针对首府部分困难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由于自身条件限制,经营能力较低,效益较差,无力承担基本养老及医疗保险的情况,有关部门采取补贴措施扶持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参保,有利于稳定现有的残疾人个体就业,鼓励更多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详细>>>
“五七工”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预计年底结束
近日,记者从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目前,全区登记统计的“五七工”共有15.4万名,已经审批备案的有14.3万人。而且,各地已经陆续进人了缴费阶段,预计到年底全部办理完毕。
据介绍,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妥善解决养老保险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自治区党委、政府于2010年年底将原“五七工”等人员全部纳人城镇企业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之内,而且还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原“五七工”纳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核实工作的通知》、《关 于将原“五七工”纳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通知》及《内蒙古自治区“五七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通过一年半的努力,目前呼和浩特 市、包头市等12个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已全部完成了自治区网上审批备案,并陆续开始缴费和养老金的社会化办理发放。详细>>>
我区未参保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
日前,我区出台《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经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招工手续而未到龄 和已到龄人员、未经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招工手续而未到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将得到解决,这部分人员预计达8万人左右。至此,我区未参保城镇企业 职工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
《意见》界定了参保范围和条件: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自治区城镇户籍,且2010年12月31日仍为自治区城镇居民;1995年底以 前,经原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招工手续或在上述单位工作满3年;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如已经享受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和遗 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本着自愿的原则,可按《意见》补缴养老保险费后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只能享受其中一种待遇。
《意见》规定了缴费标准和个人账户。缴费年限:1995年底以前男年龄达到60周岁、女年龄达到55周岁的人员,缴费年限满15年的,不再补缴 养老保险费,可直接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从1996年1月1日起补缴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补缴至 满15年,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199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男年龄达到60周岁、女年龄达到55周岁的人员,从1996年1月1 日起补缴养老保险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的,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一次性补缴费用至满15年, 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2010年12月31日前男年龄未达到60周岁、女年龄未达到55周岁的人员,从1996年1月1日起按《意见》规定标准一次性 补缴养老保险费至2010年12月31日,之后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到达退休年龄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补缴费用标准:以缴费年度各盟市上年职工月平均 工资为基数,按20%的比例和规定的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补缴养老保险费,并按各年度规定的个人账户规模补记个人账户,其余部分记入统筹基金。男年龄超过60 周岁、不满75周岁,女年龄超过55周岁、不满70周岁的人员,从补缴费用起始年度起算,年龄每超1岁,减少一个实际缴费年度的统筹基金缴费部分,但仍需 缴纳记入个人账户的费用。个人账户:为参保缴费人员补建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管理按现行规定执行。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剩余部分退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 继承人。
《意见》规定,符合参保范围和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参保、补缴费用后,2010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2011年1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来源:内蒙古日报 记者 庞俊峰 通讯员 李虹影)
【盟市报告】
通辽市5旗县试点开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记者昨日从通辽市地税局了解到,日前,通辽市确定开鲁县、扎鲁特旗、科尔沁左翼后旗、库伦旗、奈曼旗5个旗县为开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单位。目前,已经统一完成对试点开征旗县社会保险费(自然人)征缴系统测试与数据导入工作,并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培训。
据了解,开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采用社会保险费(自然人)征缴系统。该系统由缴费登记、核定、征收、票证管理、会统核算、查询统计和系统维护等功 能模块组成,具有智能化、精细化和规范化等特点。该系统可以将缴费人的缴费情况生成缴费记录,将其自动传送到社保部门登记的个人账户,并且支持窗口征收、 委托征收、批量划缴等多种缴费方式,为缴费人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服务。详细>>>
前三季度呼伦贝尔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63万人
截至9月底,呼伦贝尔市13个旗市区(不包括区直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63万人。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40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4个试点旗市参保人员达23.7万人。
据介绍,近年来,呼伦贝尔市坚持“美丽与发展双赢”的战略,着力推进市内各项建设,特别是在保障与改善民生问题上,还走出了一条“共享繁荣”的 特色之路。特别是养老保险方面,呼伦贝尔市始终坚持以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为中心,逐步完善保险制度,突出抓好扩面征缴工作,认真完 成费源核定,确保基金安全可靠,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目前,该地的养老保险工作已由最初的“要我参保”转变为“我要参 保”,档案管理也从手工管理进化到了电子信息化管理,统筹层次也从市级统筹发展到了自治区级统筹,可以说,呼伦贝尔全市的养老保险事业正在向制度化、规范 化、科学化的方向稳步推进,覆盖范围已经辐射到了城镇所有类型的企业职工、个体劳动者和自由职业者。详细>>>
巴彦淖尔市六旗县区入国家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近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复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旗县区61个,其中巴彦淖尔市的临河区、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杭锦后旗、磴口县名列其中。
据介绍,在巴彦淖尔市这6个旗区县中,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目前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根据规定,试点旗区设定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参保人年满60周岁即可按 月领取养老金,直至终身。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承担,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对年满70岁和 80岁的老人每人每月还分别增加10元和20元。详细>>>
乌海市核定完成养老保险费19329万元
近日,乌海市社保局全面展开了2011年养老保险费源核定工作。为确保参保单位和职工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核定,乌海市社保局还对工作做了精心安 排,一是提前为参保单位下发了缴费申报数据库,方便单位进行参保人员的增减调整;二是改进办公程序、简化业务流程,尽量减少经办人员的滞留时间;三是在主 要办公场所张贴公告,方便灵活就业人员随时了解并选择适合自己的缴费基数及对应的养老保险费数额。详细>>>
二连浩特市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9346万元
2011年上半年,二连浩特市充分利用《社会保险法》的实施之机,以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形成了宣传政策、热情服务、规范管理、严格检查和强制执行的工作机制,多部门联动,努力实现了参保扩面新突破。
上半年,二连浩特全市新增参保企业3家135人,新增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70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200人,比去年同期增长9%,完成任务数的97%。养老保险费征缴收人达到810万元,完成任务数的40%,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到9346万元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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