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太状告五子女案”昨宣判 五子女被判每年各拿2400元赡养费
本报讯(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杜宝忠)“我想回家,想回家。”被赶出家门的82岁老太太状告5子女不赡养后,最终被儿子接回了家。
昨日,八旬老太状告五子女案宣判,5子女被判每人每年给八旬母亲2400元赡养费,若遇大病另需均摊。
政府多次调解劝不动子女接老人回家
韩桂茹老人此前说,虽然在敬老院有吃有住,但仍惦记子女和8个孙辈孩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回家。
城郊乡司法所所长任士宁表示曾劝解老人的儿子赡养老人,可怎么劝也不行。到底是什么原因让5子女都不愿意赡养老人呢?负责民政的城郊乡副乡长朱永良 称,主要是子女之间、子女和老人之间的矛盾。子女法律意识淡薄,还有财产纠纷,另外家庭矛盾比较深。调解工作做了两次,也没啥效果。
朱永良表示,还想把老人的几个子女召集起来继续调解,希望老人过个团圆快乐的新年。
子女有人同意判决,有人想上诉
“今天法院判决书出来了,老人和5子女都到了法庭。”昨日任士宁介绍,考虑到上诉期15天后才能生效,可15天后都过完年了,实在不行将老人送到养老院,条件还能好些。
据介绍,法院判决5子女每人每年给八旬母亲2400元,每年1月30前交齐,老人遇大病子女还需均摊。
任士宁说,如果兄弟姐妹按照此前赡养老人,每家出100元可能就够了,但是如果将老人送到养老院生活,每家就得拿出200元,才够支付在养老院的生活费用。
“今天上午,两个儿子和大女儿找到我,称判决书没要,没看,也没签字。”朱永良表示,子女们谁也没接判决书,他们意见不一致,有人同意执行判决,有人表示想上诉。
老人女儿大闹法庭被拘15天
绥中法院沙河法庭庭长齐长东介绍,“本来今天法庭向当事人送达判决书,案件承办人考虑到快过年了,情比法更能解决纠纷,子女来的时候,我们想再做做子女的工作,让他们把老人接回家过年。没想到,这几个子女到法庭吵架来了,哥哥和妹妹对骂。”
“老人的大儿子和二儿子商量后决定,把老人接回家,称‘不用她们姐妹了’。”齐庭长介绍,可老人的二女儿和三女儿依然不依不饶地骂哥哥,并向老人和大哥要钱,“让把她花过的生活费、医药费报销了。”
齐庭长摇头说:“我从事法律工作这么多年,头一次见到这样一家人和这样的事!”齐庭长介绍,请示院领导后,老人的三女儿张志荣因在法庭打骂砸门折腾了有一个小时,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妨碍诉讼,依法被拘留十五天,现在已送往葫芦岛女子拘留所。
而老人的两个儿子,昨天接走了老人。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四十四条规定: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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