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日前下发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农业户籍人员,如本人自愿,可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在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或灵活 就业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规定条件的,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据介绍,凡以个体身份参保、续保的人员,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的,经本人自愿申请,可以在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前按以下办法一次性补缴中断 缴费期间(不含判刑收监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具体办法为:以中断缴费各年度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补缴基数,按照20%的比例补缴基本养老保 险费及利息。
另外,在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规定条件以前,不再从事城镇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返回户籍所在地的,根据本人自愿申请,可选择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据介绍,凡以个体身份参保、续保的人员,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的,经本人自愿申请,可以在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前按以下办法一次性补缴中断 缴费期间(不含判刑收监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具体办法为:以中断缴费各年度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补缴基数,按照20%的比例补缴基本养老保 险费及利息。
另外,在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规定条件以前,不再从事城镇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返回户籍所在地的,根据本人自愿申请,可选择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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