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鄂尔多斯市政府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张占林向新闻媒体通报了2013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2014年重点工作、惠民实事安排情况。
201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下行态势,鄂尔多斯市上下牢牢把握中央“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综合施策,积极应对,全力化解经济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鄂尔多斯市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完成3965亿元,增长9.5%,较全区高0.5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2996亿元,增长16.5%;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40亿元,增长17.2%,较全区高6.7个百分点。
一是整体经济实现平稳增长。农牧业生产再获丰收,粮食产量达到31亿斤,实现“六连增”;牧业年度牲畜存栏1223万头只,较上年增加15万头只。一产预计实现增加值95亿元,增长3%。工业经济较快增长,完成投资2122亿元,增长38%;规模以上工业预计实现增加值1897亿元,增长12.7%,较全区高0.7个百分点。新增超百亿园区2个,园区实现销售收入2100亿元,增长27.9%。现代服务业稳步发展,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达到2239亿元和2362亿元,增长5.5%和7.3%;公路、铁路货运量增长14%和12%;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6倍;接待游客人数和旅游收入增长12.2%和22.1%。第三产业预计实现增加值1488亿元,增长7%。
二是经济发展后劲明显增强。全市有81个重大项目获得国家和自治区批复或同意开展前期工作,总投资3000多亿元,其中国家级项目24项。开复工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68项,其中10亿元以上115项,完成投资1182亿元。全年非煤产业项目完成投资1700亿元,占工业总投资的80%;完成增加值652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34.4%,较上年提高4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9%,地区经济发展活力不断增强。
三是城乡统筹发展步伐加快。中心城区“一核、一圈、一带”建设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加速融合对接,城市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重点建设项目进展顺利,旗府所在地城镇建设有序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力度加大,鄂前旗城乡统筹、杭锦旗扶贫开发、达旗县域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步伐加快。
四是生态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开展了大规模的重点区域绿化和义务植树活动,完成林业生态建设166.2万亩、退牧还草370万亩、水土流失治理180.9万亩。鄂尔多斯市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实施重大交通项目33项,新增高等级公路370公里、铁路296公里。建设高标准黄河堤防115公里,新增城市和工业供水量3000万立方米。新建110千伏以上输变电线路169公里,改造农网线路1.2万公里,实现农村牧区户户通电。
五是民生得到持续改善。在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全年完成民生和社会事业投入422.7亿元,较上年增加47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1.5%。市委、市政府年初确定的9个方面惠民实事全部落实。新增城镇就业3.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7%以内。城乡居民收入预计分别增长9%和11%,达到36123元和12672元。
六是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基础教育整体发展水平进入全区前列。举办了内蒙古“草原英才”高层次人才合作交流会,引进合作机构35个、海内外高层次人才162人。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被列为国家清洁能源国际创新园。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推行旗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建成标准化卫生室380个。文化惠民工程深入推进,鄂尔多斯市成为全国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得到巩固和提升,鄂尔多斯市在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位列第5位。
七是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全力化解民间借贷领域风险;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全力化解政府性债务;积极清理兑付农民工工资;切实加强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鄂尔多斯市被评为“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
2014年,在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走势、鄂尔多斯市发展基础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等因素的基础上,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确定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左右,突破4000亿元,达到4300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2%,达到45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突破3000亿元,达到339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突破2000亿元,达到210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5%,达到600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9%和10%,达到39370元和13940元。今年市政府将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全力保持经济稳定增长。二是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三是全面深化各项改革。四是着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五是扎实做好各项民生工作。六是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在广泛征集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十个方面惠民实事,主要涉及困难群体和农牧民。就业方面,新增城镇就业3.1万人,其中安置鄂尔多斯籍高校毕业生1万人,发放小额贷款2.5亿元,建设市公共实训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园,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教育方面,采取新建、回购、改造等方式,新增幼儿园11所,集中解决公办幼儿园“入园难”问题。安居工程方面,改造农村牧区危旧房1万户,其中沿黄渗漏区危房2800户,改造城市棚户区8000户。安全饮水方面,解决3.5万人安全饮水问题。医疗方面,参加医保患者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费用实现即时结报。养老方面,对社会投资新建、改扩建养老机构给予建设补贴和床位补贴,对年满60周岁城乡低保户、“三无人员”、优抚对象等重点保障人群给予每人每年600元居家养老补贴。交通方面,进一步优化公交线路和站点设置,实现中心城区公共交通一体化运营。城乡低保方面,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480元和390元提高到495元和402元,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7840元提高到8000元。特殊群众救助方面,在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提标政策的基础上,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0元;对贫困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患者一次性提供1万元救助资金;为肢体三级残疾人每人每年发放补贴2000元;建设市残疾人创业园。食品安全方面,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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