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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1-31 23:19:47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近日,江苏省公布中小学竞赛项目。江苏规定,小学阶段一律不得举行学科类竞赛活动。未经批准各地不得擅自组织或动员中小学生参加以夏(冬)令营等名义举办的各类学科竞赛活动,已批准的竞赛活动一律不允许收费或推销,且成绩不与升学挂钩。

    江苏要求,除全国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计算机)五项竞赛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按惯例组织进行,以及教育部另有文件通知要求外,全省各地各校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其他任何全国性的竞赛活动。

    小学阶段一律不得举行面向学生的学科类竞赛活动,未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擅自组织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全省性竞赛活动。


    关键词:江苏规定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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