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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1-30 08:24:31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获悉,自治区预拨2014年城乡低保补助金30亿元,其中城市11.6亿元,农村18.4亿元。

      民政厅要求,各盟市在1月底前将2月份城市低保资金提前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在春节前将一季度农村牧区低保和五保供养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截至1月24日,全区所有盟市均已开始发放城乡低保资金,80%的旗、县(市、区)已经完成资金发放工作。

      在足额发放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同时,各盟市还不断加大资金筹措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对困难群众给予生活救助。呼和浩特市安排资金1898万元,对市四区的城市低保家庭给予冬季取暖补贴。包头市为6.28万名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823万元,为8.47万户农牧区低收入家庭每户发放冬季取暖用煤1吨。赤峰市及时足额将孤儿基本生活补助及城镇“三无”人员生活补助发放到位。通辽市积极组织开展为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成立慰问组为3个嘎查村、60户低保户、五保户和贫困户送去了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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