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福资讯:近年来,国家及各级政府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推进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据介绍,蓬莱市于2011年率先在全省实施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2012年实现了制度和基础养老金发放两个“全覆盖”。两年将城乡居民月基础养老金标准从55元提高到65元。目前蓬莱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其中领取待遇人数万人。基础养老金已经从55元涨到了65元,养老金发放率100%。对符合条件养老金领取人员身故后,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800元
【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参保缴费是居民应尽的义务,只有按规定参保缴费满60周岁后,才能享受居民养老保障权利。45周岁以上(不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补缴部分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
政策说明:1.缴费时,无论选择哪一个缴费档次,只算一个缴费年限。2.未达到领取条件的,需从年满60周岁当年开始逐年补缴保费,中断几年,按规定补齐缴费,达到规定年限后,才具有养老金待遇领取资格。
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条件
从2013年7月30日起,我市对符合条件的待遇领取人员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800元。凡待遇领取人员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的,在其死亡30日内持相关证件到保险关系所在村(居)申报。注销保险关系和申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同步申报,终保金和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合并发放。四个条件是:1.符合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即:年满60周岁、按规定参保缴费、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国家规定的其他退休待遇;2.养老金待遇领取后,保险关系在蓬莱市(户籍山东省范围内);3.2013年7月30日(含)后死亡的;4.待遇领取人员身故后,继承人按规定注销待遇领取人保险关系,未多领、冒领养老金。
保险关系转移
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缴费期间跨地区转移,可将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随户籍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有关标准核算,并享受相应待遇;参保人员达到养老金待遇领取年龄,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在原参保地领取养老金待遇。
政策说明:1.该政策只限于户籍在山东省范围内。2.养老金待遇领取前,保险关系随户籍地迁移而转移,领取时不在户口迁出地领取养老金。3.养老金待遇领取后,保险关系不发生转移。
45周岁以下人员连续缴费 多得优惠
2011年,我市推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以来,45周岁以上居民参保积极性保持较好势头,45周岁以下居民参保积极性不够高,断保现象比较严重,好多人认为:只要缴够15年就可以了,到了45周岁再缴也不迟。到了45周岁参保缴费,缴费年限只有15年。缴满15年,只能享受到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基本待遇,即最低待遇,有好多优惠政策目前或将来不能足额享受到。1.不能享受到每人每年30元缴费补贴;2.不能享受到计息办法调整带来的优惠,计息办法调整,意味着个人帐户储存额提高,同时也意味着将来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领取标准提高。3.省政府2013年13号文规定,对缴费超过15年的可适当加发放基础养老金。虽然这一办法尚未实施,但如果实施时,缴费年限少的,将享受不到这一优惠政策。4.缴费额越高,帐户储存额越多,将来个人帐户养老金领取标准越高,调整标准也越高。同时,也忽视了自身优势,年轻时相对来说,身强力壮,挣钱容易,花费较少,攒钱容易;岁数大时,体力下降,挣钱较难,花费较大,攒钱较难,到那时想大额缴费有点力不从心,后悔也就晚了。抓住每一次投保机会,就是向幸福大门跨了一大步。
在个人缴费档次设置上,蓬莱市结合实际设置了500元至2500元8个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参保人在履行完缴费义务到达待遇领取年龄时可按月领取不同金额的养老金。从蓬莱市人社局了解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按年缴费,国家规定的缴费档次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蓬莱市政府根据国家、省规定和我市经济发展状况、居民收入增长情况统一调整缴费档次,缴费标准为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8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最低缴费标准500元。
【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参保缴费是居民应尽的义务,只有按规定参保缴费满60周岁后,才能享受居民养老保障权利。45周岁以上(不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补缴部分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
政策说明:1.缴费时,无论选择哪一个缴费档次,只算一个缴费年限。2.未达到领取条件的,需从年满60周岁当年开始逐年补缴保费,中断几年,按规定补齐缴费,达到规定年限后,才具有养老金待遇领取资格。
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条件
从2013年7月30日起,我市对符合条件的待遇领取人员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800元。凡待遇领取人员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的,在其死亡30日内持相关证件到保险关系所在村(居)申报。注销保险关系和申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同步申报,终保金和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合并发放。四个条件是:1.符合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即:年满60周岁、按规定参保缴费、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国家规定的其他退休待遇;2.养老金待遇领取后,保险关系在蓬莱市(户籍山东省范围内);3.2013年7月30日(含)后死亡的;4.待遇领取人员身故后,继承人按规定注销待遇领取人保险关系,未多领、冒领养老金。
保险关系转移
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缴费期间跨地区转移,可将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随户籍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有关标准核算,并享受相应待遇;参保人员达到养老金待遇领取年龄,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在原参保地领取养老金待遇。
政策说明:1.该政策只限于户籍在山东省范围内。2.养老金待遇领取前,保险关系随户籍地迁移而转移,领取时不在户口迁出地领取养老金。3.养老金待遇领取后,保险关系不发生转移。
45周岁以下人员连续缴费 多得优惠
2011年,我市推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以来,45周岁以上居民参保积极性保持较好势头,45周岁以下居民参保积极性不够高,断保现象比较严重,好多人认为:只要缴够15年就可以了,到了45周岁再缴也不迟。到了45周岁参保缴费,缴费年限只有15年。缴满15年,只能享受到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基本待遇,即最低待遇,有好多优惠政策目前或将来不能足额享受到。1.不能享受到每人每年30元缴费补贴;2.不能享受到计息办法调整带来的优惠,计息办法调整,意味着个人帐户储存额提高,同时也意味着将来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领取标准提高。3.省政府2013年13号文规定,对缴费超过15年的可适当加发放基础养老金。虽然这一办法尚未实施,但如果实施时,缴费年限少的,将享受不到这一优惠政策。4.缴费额越高,帐户储存额越多,将来个人帐户养老金领取标准越高,调整标准也越高。同时,也忽视了自身优势,年轻时相对来说,身强力壮,挣钱容易,花费较少,攒钱容易;岁数大时,体力下降,挣钱较难,花费较大,攒钱较难,到那时想大额缴费有点力不从心,后悔也就晚了。抓住每一次投保机会,就是向幸福大门跨了一大步。
在个人缴费档次设置上,蓬莱市结合实际设置了500元至2500元8个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参保人在履行完缴费义务到达待遇领取年龄时可按月领取不同金额的养老金。从蓬莱市人社局了解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按年缴费,国家规定的缴费档次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蓬莱市政府根据国家、省规定和我市经济发展状况、居民收入增长情况统一调整缴费档次,缴费标准为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8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最低缴费标准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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