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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1-11 20:55:03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从7月1日起,全省职工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提高至1922元,上限提高至9609.99元,企业参保职工个人每月最低需缴养老保险费153.76元,每月将比以前多缴22.14元;同时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年缴费标准将由原来的每年6581.2元上调至7688元,上涨了1106.8元。这是6月4日记者从省人社部门了解到的。

    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203.33元

        此次调整是根据省人社厅、省统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2012年甘肃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确定的,2012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货币工资38440元,月平均工资为3203.33元。而全省2011年度在岗职工平均货币工资为32906元,月平均工资为2742.17元。较之2011年,全省在岗职工在岗平均工资上涨了5534元,月平均工资则上涨461.16元。
        据了解,养老保险一般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两个标准缴纳。企业职工的缴费标准是按月平均工资认定的,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其中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在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在60%-300%这个区间内,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月平均工资超过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入。

    个人每月要缴费153.76元

        2012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203.33元。由此确定,2013年度全省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下限为月平均工资的60%,即:3203.33元×60%=1922元,较之上年缴费基数下限1645元(2742.17×60%=1645元)涨了277元;上限为月平均工资的300%,即:3203.33元×300%=9609.99元,较之上年缴费基数上限8226.51元(2742.17×300%=8226.51元)涨了1383.48元。月平均工资超过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入。
        记者了解到,职工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8%的比例缴费,企业的缴费比例为20%。企业职工需缴纳的8%由所在企业在发放工资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照20%的缴费比例缴纳。以一名企业普通参保职工为例,如以最低缴费基数来缴纳,从今年7月1日起,个人每月要缴费153.76元(38440元÷12×60%×8%=153.76元),较之前最低缴费131.62元(32906元÷12×60%×8%=131.62元)多缴22.14元。养老保险缴费增加的同时,个人账户积累随之增加,退休后享受的养老金也相应增多。

    灵活就业人员最高缴纳7688元/年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也为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12%记入社会统筹基金。由此推算,若按100%缴费方式计,今年7月1日以后,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年缴费标准将由上年的每年6581.2元(32906×20%=6581.2元)上调至7688元(38440×20%=7688元),即上涨了110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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