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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1-11 12:35:47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将住房抵押给金融机构反向按揭,以房养老,您能接受吗?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关于养老方式的探讨为人们关注,近期,以房养老更是成为一个热门话题。
        今日恰逢第一个老年节,本报推出专题调查,为您解析以房养老情况。目前,以房养老在辽宁尚无成功案例。
        前日,某银行消费金融部副总经理黄先生介绍,辽宁省内目前还没有‘以房养老’的成功案例,来咨询的人有一些,不算多,主要是一些文化层次相对较高的教师、公务员、医生等等前来咨询。
        黄先生介绍,在2011年,有银行在国内推出“以房养老”,借款人必须年满55周岁,以房屋作为抵押,最长贷款期限10年,每月最高的贷款额度为2万元,也就是说银行每月支付的“养老金”不超过2万元。“如果贷款期限10年已到,老人还没有去世,那么老人可以选择一次性连本带息将贷款全部还上,继续居住自己的房屋。如果贷款到期后,老人已经去世,那么家属可以选择帮老人还上贷款然后根据相应的规定继承房屋,家属也可以选择不还贷款,将房屋交给银行处置。”黄先生表示,这种方式是借鉴了国际上“以房养老”比较成功的模式。


    关键词:养老试水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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