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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1-04 18:18:54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2013年10月,湘潭启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开启了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该市下发《城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行办法》,由政府花钱为符合条件的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凡湘潭市城区年满60周岁,生活不能自理的低收入老人和年满80周岁,子女不在身边或子女残疾无能力照料的低收入老人,均可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审批通过后,老人即可享受每人每月100元的服务补助。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服务、日托服务、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紧急救助等。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不仅是解决经济困难老人实际问题的重大民生工程,也是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促进行政职能转变的一次尝试。”湘潭市老龄委负责人介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老年人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生活需求也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这些年来,湘潭市不断探索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开展城市医养结合、社区居家养老、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等试点工作,大力扶持发展各类社会养老机构,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养老服务保障水平。
        除了向社会购买服务,湘潭市结合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动员志愿者、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等各类人群10万余人参与社区养老服务。依托湘潭市六医院原有资源,突出养老特色,将该医院打造成养老康复中心,新增500个床位,满足了老年人医疗康复、护理保健、生活照料于一体的养老需求。
        我省社会力量服务养老事业来势较好。据统计,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我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155所,全省城市社区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1315个。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稳步推进,建成农村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站)2110个,为农村五保、独居、空巢老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

    关键词:湖南养老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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