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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12-26 23:18:56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参加新农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只要还没有领取养老金,都可以自由转移接续;2014年1月1日起,降低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体人员的缴费基数下限。

        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后,省社保局立即部署宣传督导,举办培训班,对参保范围、社保补缴、缴费基数下限等问题进行针对性培训。各市(州)社保部门也展开相应培训,并利用多种载体广泛宣传。据省社保局近期到广元、绵阳、广安、南充等地调研来看,各地行动迅速,已做好调整流程、完善软件,制定账、表、卡、册等准备工作,部分地区已经可以办理接续。各地城乡居民对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普遍欢迎。

        明年,四川省将进一步加强电子社保和基层平台建设,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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