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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12-17 21:18:22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法制日报》记者12月11日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深圳市2012年招考公务员人数为1097人,报考人数为61000多人;今年招考公务员人数为510人,报考人数为42000人。从这组数据来看,在经历了聘任制公务员以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深圳的考生们对于成为一名公务员的热情依旧高涨。

        从“大一统”的公务员管理模式到“三种职类”,从“财政养老”到“养老并轨”,深圳始终走在公务员改革的前沿。

        从大一统到分类管理的改革“我们现在在人事管理上面临的矛盾非常多,既有公务员和社会的对立情绪,也有公务员自己的不适应。假如我们这支队伍的改革没有及时跟上,那么当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再爆发出来,一定是大问题。”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敏认为,公务员管理实际上是政府管理的实现,当社会发展需要政府管理作出变革时,政府要及时跟上。从大趋势上看,公职人员的改革也有它的历史必然性。

         从财政养老到养老并轨的转变自2010年2月起,深圳市对行政机关新聘公务员一律实行聘任制,并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聘任制公务员退休享受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制度“三重”保障。自2012年8月起,深圳市对事业单位新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也试行社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对于一部分聘任制公务员来说,告别财政养老的同时也为公务员职业建立了一个能进能出的渠道,成为深圳市公务员改革的一大亮点。

        深圳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此次改革改变了现行的以在职工资为基数核定退休费并由财政现收现付的做法,对机关事业单位“新人”推行社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新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与企业员工完全并轨,实行统一的制度。

        从新人到中人的探索深圳市人社局表示,此次改革实现了机关事业单位“新人”与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和统一,社会养老保险可以转移和接续,职业年金便于清算和携带,有利于人才合理流动。同时,职业年金与公职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年限和工作表现、奖惩情况挂钩。对在职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立功受奖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年金;对受到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人员予以减缴甚至收回年金,有利于提高对公职人员廉洁、高效、稳定的要求。且“新人”将来退休后,除与企业退休人员一样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外,还有职业年金,保障了“新人”合理的养老待遇。

        深圳市人社局表示,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探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并将对机关事业单位“中人”纳入改革进行相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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