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 京
  • 上 海
  • 重 庆
  • 天 津
  • 新 疆
  • 河 北
  • 甘 肃
  • 山 西
  • 辽 宁
  • 吉 林
  • 浙 江
  • 江 苏
  • 山 东
  • 安 徽
  • 福 建
  • 黑龙江
  • 江 西
  • 广 东
  • 广 西
  • 海 南
  • 四 川
  • 云 南
  • 贵 州
  • 西 藏
  • 河 南
  • 湖 北
  • 湖 南
  • 陕 西
  • 青 海
  • 宁 夏
  • 内蒙古
  • 港澳台
  • 2013-12-14 20:21:44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13日上午,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立法评估会,就法规草案主要制度的可行性、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实施后的预期社会效果等进行评估论证。

        道路交通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出行,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对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为回应群众期待,解决这一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省委常委会在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开展整治交通秩序混乱专项工作。围绕省委的部署,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形成了草案修改稿。

        省人大代表、省人大相关工委、省法制办、公安厅、交通厅、省委党校、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有关负责人,以及律师界专家学者、基层交警、运输企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协会的代表参加了13日的立法评估会。

        大家针对电动自行车管理、城市道路临时泊车位的设置、严格依法查处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和规范有关部门执法行为等内容提出修改建议。省人大法工委对此积极回应,并将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条研究分析,整理吸纳,对草案修改稿做进一步修改,拿出更成熟的修改稿提交常委会审议。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 验证码: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