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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12-07 08:17:52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从成都市人社局了解到,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规范社会保险监督检查行为,《成都市查处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规定》正式出台。在原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新规加大了对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处罚力度。其中,骗取医保将处骗取金额2至5倍的罚款,1至2年内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暂停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新规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骗养老保险 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结合近几年工作实际,对违法情形作了重新表述。”相关负责人说,骗保行为中,新规特别指出,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弄虚作假、违规办理退休手续,恶意重复领取养老金,隐瞒已领取养老待遇的事实,重复领取供养人员生活困难补助金等行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立即停发其养老保险待遇,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委托责令其限期退回已骗取的养老保险金,并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关键词:成都出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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