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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11-26 18:17:13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作为首批国家新农保试点县市,招远早在2006年就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对参保农民给予财政补贴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09年又借首批国家新型农保制度试点县市之机,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补充完善和有机衔接,形成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2011年正式启动实施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目前参保人数达到29万余人,参保率达到99%以上,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民三个层面在内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现在全市21.9万农村群众都纳入到了养老保障体系中,年满60周岁以上农村老人全部由财政发放基础养老金,9.7万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都有了基本生活保障。”招远市农村社会保险事业处主任潘广利介绍说。

    新农保在招远的广泛迅速铺开,得益于市镇村三级互补的补贴、补助制度。据了解,招远市财政对参保城乡居民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财政补贴,对参保残疾人视残疾程度再给予每年50-100元的财政补贴,开发区、阜山等4个有条件的镇(区)等对参保城乡居民给予镇级财政补贴,130个村(居委会)对参保城乡居民给予集体补助。

    2009年以来,招远市共累计发放基础养老金2.35亿元,发放率达到100%,去年12月,招远被评为山东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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