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原文如下:
琼旅发〔2013〕292号
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参加2013海南省邮轮旅游专项培训的通知
一、培训时间
2013年12月15日(星期日)至18日(星期三),共4天(含路途时间)。
二、培训地点
海南省三亚市
三、参加培训人员
各旅行社和相关旅游企业负责人,邮轮产品、线路设计和销售人员,旅游院校师生等。最终人选经省旅游协会审核后确定。
四、培训内容、形式和目标
培训内容:邮轮经济模式与发展前景;邮轮产品、航线和市场规模;邮轮电子商务销售平台与系统操作;旅行社邮轮线路设计与销售技能;海南邮轮旅游产业政策与前景;实地考察三亚邮轮码头;与丽星邮轮公司等相关部门交流等。
培训方式:培训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三亚举办邮轮旅游专题理论培训;第二阶段考察三亚邮轮码头,乘邮轮参加丽星邮轮公司设计的专题培训和考察,体验邮轮软硬件设施,学习其码头经营管理经验。
预期目标:参加培训人员邮轮旅游专业知识明显提升;邮轮旅游产品和线路设计、销售人员业务技能较大提升。
五、资格认证等事项
按照国家旅游局要求,我委对人才培训将采取记分制管理模式。每参加1天培训记2个学分,满10个学分,通过考核成绩合格者,将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管理人员岗位职务培训证书》。该证书是旅游行业管理人员职业能力和从业资格证明,在全国旅游行业通用。
六、有关费用
培训和交流费用由我委支付,邮轮体验项目费用由参加培训人员自行承担,不足部分由我委和丽星邮轮公司补贴。参加培训人员可根据需求自行选择不同项目,具体收费标准请联络海南东方国际旅行社。
七、有关要求
一)请参加人员按要求填写好报名表,于12月5日前报省旅游协会,逾期不接受报名。参加培训学员务必于12月10日前将身份证或个人有效护照等相关资料交旅行社,以便办理登邮轮手续。
二)培训考察前,参加培训人员请提前准备宣传资料和争取合作的项目,利用本次培训提供的交流平台和机会,争取取得合作成果。
三)请参加培训人员结合培训和考察情况,向我委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邮轮旅游培训考察报告或心得体会文章。
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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