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今年又有部分省份取消了公费医疗制度并将国家工作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公费医疗范围已经缩减至个别省份。
近几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将城镇和农村的低收入者都纳入社保范围,更好地解决普通民众的养老和医疗问题,共享改革开放成果。而在这个过程中处理好不同人群之间的养老金公平问题尤为重要,主要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双轨养老制度。
实际上从20世纪九十年代就开始对该养老制度进行了改革,但因历史原因,效果并不明显。所以从1951年至今,我国企业的养老制度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质上是分开的,也就是双轨制。致使同等学历、同等职称、同等职务、同等技能、同等贡献的人因退休时的单位性质不同,退休金也不同,经常是企业比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低两三倍,大大增加了社会不公。随着企业退休人群的增多,社会的进步,对当前的养老体制进行改革、取消养老金“双轨制”的呼声日益高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这一决议无疑为这一改革正式拉开序幕,本政策的实施将大大有利于社会公平的实现,也会促进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但,在欢庆的同时,我们应该看到,取消公费医疗制度将机关工作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体系并不意味着就一定公平了,还要严防部分单位和部门利用职权换种方式为员工谋取利益,如浙江湖州取消公费医疗后,还可以进行“二次报销”。南京在取消公费医疗、并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同时,还提出建立“补充医疗保险”。 这类做法无疑将将公费医疗改革已缩小的差距又拉大了,将改革的努力付诸东流。
养老金并轨改革涉及面广,利益碰撞多,必然会遇到各种困难,就必须要采取多种措施保证将政策落实到位。只有这样才能破除双轨制局面,让养老金“真”并轨,促进社会的公平公正,提高公民的幸福感和社会的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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