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下城区在全市率先出台了《下城区民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明确了区相关职能部门对民办养老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以及民办养老机构的审批设立、日常管理、服务规范等,并配套制定了《下城区民办养老机构考评细则》,将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内部管理、日常服务及投诉、表彰、督查情况等作为考核内容,对民办养老机构实行年度考核。根据民办养老机构的不同性质、护理级别,在明确奖励基本标准的同时,将考核得分与民办养老机构年度考核奖励挂钩。对考评不合格的,由区民政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暂停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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