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12月起,陵水、琼中先后开始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试点工作,而流动人口持居住证享有包括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免费享有法律服务和援助、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适龄儿童和学生义务教育及高中教育等13项权利待遇。
从琼中公安局获悉,作为试点单位,琼中目前已经有500多名流动人口领了居住证,在领了居住证后,户主主要用于教育、驾考较多。
“我们在各大派出所和办证中心都悬挂了居住证的宣传横幅,还在县城发了许多宣传单,向居民宣传居住证的好处。”据琼中公安局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介绍,现在在琼中的流动人口,只要持有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办证部门,就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了。
从省公安厅相关部门获悉,目前,我省陵水、琼中、三沙等市县正在推行居住证试点,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在东方等8市县推行居住证制度,2014年海南有望全面推行居住证服务管理制度。
居住证是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和享有居住地公共服务的合法有效的证明,居住证持证人逐步享受居住地居民在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医疗卫生、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方面的权利待遇;居住证持有人可依法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按照规定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以及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登记,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签注手续,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居住证还可作为流动人口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证明材料。
琼中试点已有500多名流动人员领到居住证,明年全省推行居住证制度
办居住证需要哪些材料
1、需带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2、固定居住处所证明材料(例如:房产证、住房租赁合同或单位租房证明等)。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的,应当配合公安机关采集与其身份相关的信息。
申请办理居住证条件
申办条件是只要连续居住3个月以上的就可申请办理居住证。
据了解,年满16周岁至60周岁的非各大市(县)户籍人员,在当地务工、经商、就业等,拟在当地连续居住90日以上的,应当按照该规定申请办理居住证。
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
受理机构自受理申请办理居住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居住证一人一证,在所住区域内通用,首次申领免收证件工本费。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居住证,须缴纳工本费。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当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一年的最后10日内办理签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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