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福养老资讯:从省民政厅了解到,海南省将从年底到2014年上半年的时间里,在全省完成建设296个农村幸福院,以破解农村养老难题,特别是农村留守、独居老人的养老难题。
探索新型农村养老模式
农村幸福院,是指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管理,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就餐、文化娱乐等照料服务的公益性活动场所,是一种“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新型农村养老模式,包括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灶、老年人活动中心等。由子女申请、老人自愿,并与村委会签订协议后入住,村集体负责承担或者村集体和入院老人家庭共同承担水、电、暖等日常运转费用,老人的衣、食、医由本人和子女保障。不配备服务人员,实行入院老人之间的互相服务。
据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负责人介绍,每个农村幸福院,中央资助3万元,省内也相应配套一定资金,主要利用一些校舍、厂房等集体闲置或租用农户闲置房产进行改建、修缮建院,也有个别新建。按照计划,从今年底到明年上半年,全省将建设296个农村幸福院,其中建设20家示范农村幸福院。
农村幸福院,是指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管理,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就餐、文化娱乐等照料服务的公益性活动场所,是一种“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新型农村养老模式,包括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灶、老年人活动中心等。由子女申请、老人自愿,并与村委会签订协议后入住,村集体负责承担或者村集体和入院老人家庭共同承担水、电、暖等日常运转费用,老人的衣、食、医由本人和子女保障。不配备服务人员,实行入院老人之间的互相服务。
据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负责人介绍,每个农村幸福院,中央资助3万元,省内也相应配套一定资金,主要利用一些校舍、厂房等集体闲置或租用农户闲置房产进行改建、修缮建院,也有个别新建。按照计划,从今年底到明年上半年,全省将建设296个农村幸福院,其中建设20家示范农村幸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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