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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06-01 09:15:03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5月31日,南昌市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出台的《南昌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进行了解读。记者了解到,该市将把所有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一次性全面解决到位。

    仍有25万被征地农民未纳入保障体系

    据调查统计,截至去年底,南昌市共有被征地农民36万余人,符合保障条件的被征地农民达30万人。其中仅5万多人参加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不到符合保障条件的五分之一。大部分人只是参加了每月只有55元基础养老金的城乡居保。

    换句话说,南昌仍有25万名符合保障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未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同时,已经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保障标准也有待提高。

    资金由政府、集体和个人共担

    新出台的《南昌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符合参保缴费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行以户为单位自愿选择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参保缴费或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次性选定后不再更改。政府将对参保农民给予一次性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来源由政府、集体和个人共担,包括按土地出让收入8%计提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被征地农民个人缴纳资金、集体补助资金,以及其他财政补助资金。

    今年10月底前完成申报参保和缴费

    根据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必须是在南昌城市规划区(包括各城区、开发区、新区)内,被征地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且被征地后完全失地或户人均耕地低于0.3亩(含),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年满16周岁(含)以上具有南昌市常住户籍的在册农民(含转为非农业户籍的被征地农民)。

    南昌市要求,各区、开发区、新区要在2013年10月底以前完成历年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申报参保和缴费工作。南昌市以及各区、开发区、新区财政要在今年11月底前将历年计提的社会保障资金拨付到位;各区、开发区、新区要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省级统筹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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