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按照辽宁省政府统一部署,大连市人社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百日行动”主题宣传日活动,标志着本市“百日行动”正式启动。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实现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应收尽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持续平稳运行,省政府决定从5月份起在全省开展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百日行动”。
截至4月末,大连市在职参保人数为165.9万人,其中灵活就业参保人数达51.9万人。本次企业养老保险征缴“百日行动”重点群体是商饮服务业从业人员、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建筑施工企业招用的临时季节性从业人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未及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人员、新成立且符合参保条件的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城镇无固定单位(场所)的自由职业者及灵活就业人员,也纳入到扩面范围。此外,应保未保企业、故意少报缴费人数、缴费基数企业和拖欠保险费企业将成为重点征缴对象。
大连火车站站北广场是本次“百日行动”主题宣传日主会场,许多市民前来咨询养老保险问题,对大家关注的“用人单位及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确定”问题,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称,企业职工以本人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为个人缴费基数。无法确定职工上年或上月工资收入的,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2012年社保年度使用的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为4144元,职工个人最低缴费基数2486元/月,最高缴费基数12432元/月。
活动现场,不少市民想了解“用人单位及职工需参加几种保险,缴费比例各是多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对此进行解答时称,除了社会保险费外,大连市内四区、高新园区、旅顺、原金州区内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具有上述区域城镇户籍的职工应同时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基金。
2011年7月1日起,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
险种单位缴费比例个人缴费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20%8%
基本医疗保险8%2%
高额补充医疗保险费无24元/年
工伤保险差别费率、浮动费率(0.5%~2.0%)之间无
失业保险2%1%(农业户籍不交)
生育保险0.8%无
采暖费补贴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无
相关文章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