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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05-22 12:14:45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为促进保险业积极参与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推动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健康发展,中国保监会专门制定了《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近日发布。《办法》明确规定,养老保险公司开展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充分了解客户的需求,遵循风险匹配原则,充分发挥养老保险公司在账户管理、投资管理、风险管理和年金给付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向客户提供适当的产品和服务。

    《办法》要求养老保险公司开展养老保障管理业务时应建立独立的养老保障管理基金。对养老保障管理基金的管理应当遵循专户管理、账户隔离和单独核算的原则,确保养老保障管理基金独立于任何为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专户管理是指对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建立对应的养老保障管理基金,并开设专门的银行资金账户和资产类账户进行管理;账户隔离是指养老保障管理基金的银行资金账户和资产类账户应当与养老保险公司自身的及其管理的任何银行资金账户和资产类账户实现完全的独立分离;单独核算是指对每个养老保障管理基金单独进行会计账务处理,并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等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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